“新36条”刺激工程机械发展
5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36条具体措施,促进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公用、政策性租赁房建设等若干个重要行业。民间资本似乎寻找到比房地产市场更具投资潜力的释放点。
这些领域几乎可以从资本投资、用户需求、金融服务等领域全方位联系到工程机械行业——可以说,“新36条”对工程机械行业发展的带动可谓是全方面的。
拉动用户群
《 意见》的第二项内容“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及第三项内容“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领域”中的9条内容,进一步放宽了民间资本参与基础建设与公共设施建设的限制。
工程机械产品的用户有相当一部分是个体用户,这些用户参与市场的积极性非常高。然而有些行业历来排挤民营企业。比如,前些年许多矿山陆续关停。只有国有企业的矿山开采依旧持续。在多数国有矿山,个体用户只能在矿山****进行土石方或别的施工,但没有权利进入矿山参与矿藏采掘或者第一道运输。
《意见》第十条提出,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土地整治和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其中明确提到,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坚持矿业权市场全面向民间资本开放。这或许意味着,民间资本有望杀入采矿业。对于工程机械企业来说,这无疑意味着一个巨大的市场。
此外,《意见》还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交通运输、水利工程、电力、石油天然气与电信建设等基础建设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对工程机械行业的影响在一揽子政策中显示得淋漓尽致,此次鼓励民间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有望保证政策的连贯性和拉动作用,从而对市场产生持续作用。
这种作用是全方位的,加上第三项中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领域的政策效果,几乎可以影响到所有工程机械产品。
垄断行业是否能够真正放开,工程机械用户仍在观望之中,一旦证实政策被有效贯彻执行,有望为行业带来一个可持续性的销售旺季。
行业变数增加
历经了金融危机之后,工程机械行业内的企业分化愈加显著。有些企业已经显露出发展乏力的端倪,亟须在体制上得到根本转变。《意见》第八项指出,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重组联合和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此消息一出,无疑将为工程机械行业的格局变化带来新的变数。
工程机械行业中,国有企业占据了绝大多数。但民间资本涉足工程机械行业的案例并不少见。
三一集团和龙工正是白手起家、取得成功的民营企业典范。三一集团在挖掘机、旋挖钻机等产品上已经取得行业第一的位置;龙工则在中国工程机械最具代表性的产品——装载机中坐稳了龙头。
同时,也有一些民间资本是中途介入,其中非常具有代表性的一家便是抚挖重工。这是一家具有百年历史的企业,曾经一度是一个缺乏活力、受困于体制问题的老国企。2003年,房地产起家的浙江商人徐楗元入主抚挖重工,盘活了企业,并重新占据了履带式起重机行业的排头兵。
近年来,新黄工、宜工这些显赫一时的老牌龙头几经易主正说明了市场的残酷性。起重机行业最甚,曾经一度排名前四位的企业有3家选择了合资道路,浦沅则被中联重科纳入帐下……这些案例无疑说明了工程机械行业存在着相当多的整合机会。
工程机械行业专业程度高,给民间资本设置了一些障碍。对于投资者来讲,投资风险难以预期是使他们观望的重要因素。而工程机械行业的龙头企业多数都在采取并购的方式开拓新领域,这正是一种典型的资本运作方式。民间资本无非跨度更大一些罢了,这时需要的就是敢吃螃蟹的人了。
融资租赁或将规范
《意见》第五项,也就是总的第十八条提出,允许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在加强有效监管、促进规范经营、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放宽对金融机构的股比限制。其中提到包括信用担保公司、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等多种形式的金融机构。
这条内容虽然没有直接提及融资租赁公司,但是根据内容的具体涵义,有理由延伸到这个领域。放宽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那势必也可以放宽现有企业进行金融服务的业务拓展,对于工程机械行业来讲,正是全面推行融资租赁业务的大好时机。
工程机械行业融资租赁业务开展由来已久,但是一直缺乏相关法律予以好。为了抢夺市场,去年以来,有部分企业私自放宽融资租赁的条件限制,极大扰乱了市场秩序。徐工融资租赁公司总经理张汉徐表示,如果不规范竞争持续下去,融资租赁这种形式甚至有可能被取消。
此次《意见》有关政策的出台,可以说已经从一定意义上为融资租赁业务的发展提供了空间。对于行业来讲,目前需要做的就是严格自律,争取早日以立法的形式确保融资租赁形式的合法性。
而且,这一政策的出台,也使得融资租赁的主体得以放宽。不仅是主机制造企业可以开展该项业务,代理商甚至与工程机械完全不搭界的法人主体也可以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这意味着市场将有可能被级数放大,从而促使其再次繁荣。